“洪光乃当今黑道之中响当当的人物,号称赌王之王!哈,这次看中我们俩叔侄,就是我们俩叔侄的发达好机会,只要做到他身边的红人,这辈子想穷都难啊!”
“就算我们不在他身边,一样可以赚到钱啊!”
“我也知道,但是人家明说了,如果我们今次不帮他,明年给我们拜山啊!”
“但是我现在功力尽失,让他知道,一样要死。”
“唉~!所以就不要让他知道。”
于是,黑仔达就拿出他在港岛做了几十年赌仔的经验,开始教星仔扑克牌。
“千万不要跟他赌,我们一于先声夺人,要有姿势没实际!”
一顿花里胡哨的骚操作之后,当然,肯定是没什么卵用的啦,要是有用黑仔达就不至于混成这样。
有了这些骚操作的气势之后,那就要讲究风度,也就是所谓的包装。
然后黑仔达就不知道哪个旮旯角落里拿出个小箱子,从里面拿出一套西装让星仔穿上。
穿上西装之后,星仔笑着对黑仔达说:“还蛮拉风的喔。”
接着黑仔达还拿出一件风衣,嘴上还不忘介绍:“还有这件,穿上它,这件就是……”
星仔看着就打断三叔的话:“这件我知道,Mard风衣,我在上面见过。”
“Mark你个死人头。”黑仔达怒斥,然后又继续说道,“任何对赌有品味的人,都有自己的风格,这件就是披星戴月、玉树临风的赌圣战衣。系啦,从今日开始,你在江湖上的绰号就叫做赌~圣!”
“有自己的风格!”星仔就这样套上了战衣,成为了赌圣。
以前星仔在粤省村里面就是不好好读书,三天晒网两天打鱼,因此他回过神来就问自己的三叔:
“请问‘赌圣’是那个‘圣’啊?”
“肾亏的那个肾。”
“摇!”
黑仔达顺便又从自己的抽屉里面,拿出衣服墨镜和不知道是几年前买的发蜡。
俗话说得好,男人想要混得好,头发必须往后倒。
“戴上这副墨镜,遮住自己的眼神,还有搽点发蜡在头上,这样才够霸气的嘛!”
“唉唉~!这一样不行。”
“什么不行啊?”
“这一样真的不行,我最讨厌抹发蜡。”
“来啦!”
“不要逼我啦,三叔~!”
“耶耶耶~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