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柱正在家里劈柴,斧头抡起来落下去,木柴咔嚓一声裂成两半。他看见姐姐进来,把斧头往柴垛上一插:“姐,你咋来了?”
“三柱,我跟你说个事。”三嫂蹲在柴垛旁边,把手上的泥在裤腿上蹭了蹭,“老四他们挖着参了,卖了八百块。”
刘三柱手里的柴火停了一下:“八百?”
“八百。”三嫂的声音不高,可每个字都咬得清清楚楚的,“你说,他们那片林子是林场的,挖出来的东西,是不是该归公?”
刘三柱愣了愣,把手里那根柴放下来:“姐,老四不是签了合同了吗?承包的林子,产出归他。”
“承包是承包,可那合同上写的啥,咱谁也没看着。”三嫂把手搁在膝盖上,“万一那合同上说,挖出来的药材得上交林场一半呢?老四他们藏了掖了,咱也不知道啊。”
刘三柱蹲在柴垛边上,摸了摸后脑勺:“姐,你这是在干啥?老四是你小叔子,你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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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咋。”三嫂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柴屑,“我就是觉得,家里的事,得让全家人都知道。不光他老四一个人拿钱,三哥也是杨家的一份子,他在猎队里干活,出了力的,该分一份就得有一份。我不能让我男人白给别人当长工。”
她说完转身走了。刘三柱蹲在柴垛边,看着姐姐的背影出了院门,把手里的柴火搁下,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跟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靠山屯的闲话就传开了。老槐树底下聚了一堆人,有人说是杨振庄私吞了林场的药材,有人说是他把参卖了钱不跟兄弟分,有人说是王晓娟一个人独占了采药的功劳。话越传越离谱,传到中午的时候,已经变成了“杨老四把三哥的份子钱全吞了,一分不给”。
杨振庄是傍晚回到屯子里的。他下山来取一批新到的铅弹,刚走到屯子口就听见老槐树底下有人在议论。他没出声,站在老槐树后面听了一会儿,听完之后把铅弹夹在腋下,往合作社走去,步子不急不慢的。
三嫂正站在合作社门口跟几个婆娘说话,围裙还没解,手里攥着一把葱,像是刚从菜园子里拔出来的。她看见杨振庄走过来,声音矮了半截,可嘴没停:“我也没说老四不好,就是觉得家里的账该算清楚……”
杨振庄走到她面前,把铅弹搁在合作社门口的台阶上,看了她一眼:“三嫂,你说家里的账该算清楚?”
三嫂被他的目光看得往后缩了一步,手里的葱攥得更紧了:“我……我就是随口说说。”
杨振庄没再说话,推开合作社的门进去,从墙角的柜子里翻出一卷纸,展开,贴在合作社门口的告示栏上。那是一份合同——林场承包合同的复印件,上面印着“野狼沟以北八百三十亩林区,承包期五年,产出一应归承包人杨振庄所有”,底下是孙场长的签名和林场的红章。
他用图钉把合同的四个角钉死了,又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着几行毛笔大字,贴在了合同旁边:“靠山屯驯养场及猎队药材账目公开:二月十九日售六品叶山参一株,得款八百元整,入猎队公账。药材采挖及出售账目每月公示,欢迎村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