馍是半发酵的,表皮有一点硬,掰开来里面的瓤还是软的,带着一股淡淡的麦香。沈煜拿起一个递给哈尼,自己拿起另一个。
“掰馍有讲究的,”
他说着,把馍从中间掰成两半,然后开始用拇指和食指一块一块地往碗里掰,“要掰成黄豆粒大小。
太大了汤泡不透,中间还是硬的。
太小了就糊了,吃起来没有嚼劲。”
“你怎么知道?”哈尼问。
她学着他的样子开始掰,但她掰出来的明显比他的大了两圈,每一块都有指甲盖大小,而且形状不规则——有三角的,有长条的,有直接用手揪出来的形状。
她把那些大小不一的馍块放进碗里,看了一眼沈煜碗里那些均匀得像机器切出来的黄豆粒大小的馍块,抿了一下嘴,没有说什么。
“当然是来之前做过功课了,”沈煜说,
他低头看着手里正在掰的馍,手指的动作很熟练,
“老舅跟我说,来西安一定要自己掰一回馍。他说掰馍的过程本身就是西安的一部分。你坐下来,什么都不想,就把一个馍掰成一碗碎碎的小块。掰完的时候,你以为自己只是在掰馍,其实已经把一上午的疲劳都掰进去了。”
他没有说的是,老舅的原话还有后半句——“西安人掰馍的时候从来不聊天,因为掰馍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你想说什么,都在你掰出来的馍块里。”
他没有说这后半句,因为他觉得哈尼掰出来的那些歪歪扭扭的馍块,已经替她说了很多话。
哈尼没有说话。她把手里那块掰得歪歪扭扭的馍块放进碗里,又重新拿起一块。
这次比刚才细心了很多。她先用手指沿着馍的边缘慢慢捏一圈,把表皮捏松,然后再用指尖一点一点地往下摘。
摘下来的馍块比刚才小了,但还是没有沈煜的那么均匀。
她又摘了一块,低头看了看,又抬头看了看沈煜碗里的,然后把手里那块又掰了一半,放进去。
摄影机远远地拍着,收音杆在窗外举着,但店里其他食客该吃吃该聊聊,没有人多看他们一眼。
掰馍这件事在西安太日常了,日常到一个歌手和一个演员坐在这里掰馍,也只不过是今天回民街上又多了一对掰馍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