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那片土地上,许多被遗忘角落的残酷写真。
而弗兰克·加拉格,这个酒鬼、瘾君子、毫无责任感的渣滓父亲,才是这部剧真正的灵魂,是无耻二字的终极化身。
王宁特意和编剧丰富了他的背景,他出身西北大学,法律、心理学、经济学信手拈来,有着堪比总统竞选人的雄辩口才,能引经据典把歪理说得天花乱坠。
他甚至能用那双经常掏垃圾桶,注射违禁品的手,在破酒吧的旧钢琴上弹奏出温柔而悲伤的旋律。
这些精英标签本可以让他轻松跻身中产甚至上流社会,但他偏偏选择了在南区的泥泞里彻底打滚,醉生梦死。
他的矛盾,绝非简单的卑劣与才华并存。
那是一种对主流社会一切规则、价值、成功学叙事的彻底反叛与自我放逐。
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失败者,但某种程度上,他是自由的,是真正符合美利坚自由精神的人。只不过是那种种惊世骇俗的、堕落的自由。
他拒绝被任何社会价值观裹挟,完全跟着自己最原始的感受走。
他的卑鄙让人作呕,但他对世俗一切枷锁的挣脱,却可能让无数在现实中感到窒息,被各种隐形规则束缚的美利坚观众,产生一种黑暗的,不敢宣之于口的共鸣。
人生或许就是一场体验?他活成了很多人内心深处不敢、却隐隐渴望尝试的某种极端样子。
弗兰克的沉沦,不能仅仅归咎于个人软弱或恶习。
剧情会在后面的剧集里暗示,这是因为他过于清醒地看破了美国社会光鲜背后的残酷真相与结构性不公,却又深感无力改变,最终选择了用彻底的堕落来逃避和嘲讽。
他是清醒的疯子,是看透棋盘后故意把棋子乱扔的玩家。
而整个加拉格一家的悲剧性,在王宁的蓝图里,不仅仅在于家庭成员间的爱恨纠葛和个人的生离死别。
他要用长达十几季的篇幅,缓缓揭露一个更宏大、更冰冷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