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夜探“鬼”迹

凌九霄蹲在地上,面前摆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黑狗血(王寡妇帮忙弄来的,装在瓦罐里,味道刺鼻)、朱砂(药店买的,成色一般)、黄纸(裁得歪歪扭扭)、毛笔(笔尖都开叉了)、桃木剑(街边摊买的,三文钱一把,木头都是软的)、铜钱(真的铜钱,但不是五帝钱,就是普通宋钱,还生锈了)。

白墨站在旁边,面无表情地看着这堆“装备”。

“怎么样?”凌九霄拍拍手,一脸得意,“齐全吧?专业的驱邪套装!”

白墨沉默了三秒:“黑狗血要三年以上黑犬,取心头血,你这是街边野狗的后腿血。朱砂要辰州原矿研磨,你这是掺了红土的劣质品。黄纸要符纸专用,你这是祭祀用的草纸。毛笔要狼毫或紫毫,你这是老鼠毛。桃木要百年雷击木,你这是杨木刷了红漆。铜钱要五帝钱或开元通宝,你这是……崇宁重宝,还缺了一个角。”

凌九霄:“……你闭嘴。”

白墨:“我只是陈述事实。”

“事实就是咱们现在没钱!”凌九霄没好气,“冯老四那六两银子还没要回来呢!这些加起来花了不到五十文,凑合用!”

白墨:“用这些东西,驱不了邪,只会激怒邪祟。”

“谁说要驱邪了?”凌九霄咧嘴,“咱们是去‘看戏’的。这些东西,是给‘观众’看的。”

他拿起那柄软趴趴的桃木剑,在空中挥了挥,剑身弯成了一个滑稽的弧度。

“你看,多喜庆。”他说。

白墨:“……”

王寡妇已经回来了,一脸兴奋:“凌老板,话我都传出去了!街坊们听说您免费驱邪,都高兴坏了!有好几家都说晚上要来请你去看看!”

凌九霄点头:“行,告诉他们,子时,我一家一家上门。”

“子时?”王寡妇吓了一跳,“那可是阴气最重的时候……”

“就是要阴气重,才好抓‘鬼’嘛。”凌九霄说得很轻松,“对了,衙门那边怎么说?”

王寡妇脸色变了变:“我去了,衙门的师爷说……说冯班头今天请假了,不在。让我把状纸留下,等冯班头回来再处理。”

凌九霄挑眉:“请假了?”

“嗯,说是家里有事。”王寡妇压低声音,“但我听门口当差的小吏说,冯班头今天根本没请假,是早上出门后就一直没回衙门。他家里人也说没见他回家……”

凌九霄和白墨对视一眼。

“知道了。”凌九霄说,“辛苦你了,王姐。你先回去休息吧,晚上别出门。”

王寡妇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点点头,走了。

茶馆里又只剩下两人。

“冯班头失踪了。”凌九霄说。

“不是失踪。”白墨走到窗边,看向衙门的方向,“是‘避嫌’。冯老四出事,他知道是我们做的。但他不确定我们还有多少‘本事’,所以先躲起来观察。”

“聪明人。”凌九霄评价,“比他那个表弟聪明。”

“但也更麻烦。”白墨说,“他不会轻易罢休。等试探清楚我们的底细,就会出手。”

“那就别让他试探清楚。”凌九霄说,“晚上咱们演场好戏,给所有‘观众’看。”

他拿起那罐黑狗血,打开闻了闻,皱眉:“真臭。这玩意儿真有用?”

“理论上,黑狗血属阳,能破阴邪。”白墨说,“但前提是真正的黑狗血,而且要用对方法。你这罐……除了臭,没有任何作用。”

凌九霄:“……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白墨想了想:“至少它能臭晕敌人。”

凌九霄:“……算了,当我没问。”

他开始整理“装备”,把东西一样样装进一个破布包里。动作很慢,很仔细——主要是身体还没恢复,快不起来。

白墨看着他微微发抖的手,忽然说:“今晚我去就行。”

“嗯?”凌九霄抬头。

“你留下休息。”白墨说,“你的身体支撑不住夜探三家。”

“那你呢?”凌九霄反问,“你身体就好了?白天用了‘痒痒咒’,晚上还能用几次小术?”

白墨:“两次。”

“两次,三家。”凌九霄说,“不够。”

“我可以不用。”白墨说,“只是探查,不需要动手。”

“万一需要呢?”凌九霄摇头,“不行,我得去。至少……我能当个诱饵。”

白墨皱眉:“诱饵?”

“对啊。”凌九霄理直气壮,“我现在这么虚,一看就是‘软柿子’。那装神弄鬼的家伙要是看到我,说不定就忍不住跳出来了。到时候你在暗处,给他来个狠的。”

白墨盯着他看了很久。

“看什么?”凌九霄被他看得发毛。

“你在冒险。”白墨说。

“废话,不冒险怎么抓鬼?”凌九霄说,“再说了,不是有你吗?白老师,你会保护我的对吧?”

白墨沉默。

半晌,他说:“我会。”

两个字,说得很轻,但很重。

凌九霄笑了:“那就行了。准备准备,天黑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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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禁已经开始了。

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打更人的梆子声从远处传来,悠悠荡荡。

天空依旧是极光色,但夜晚的光幕比白天暗淡许多,反而给京城笼罩上了一层诡异而瑰丽的微光。街边的灯笼大多熄灭了,少数几盏还亮着的,火光也是幽蓝色的——那是新天道影响下,火焰自发调节成了更节能的“冷焰”模式。

凌九霄和白墨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

凌九霄背着那个破布包,走得很慢。白墨走在他身边,手里提着一盏灯笼——不是普通的灯笼,而是白墨自己做的:用黄纸糊了个简易罩子,里面放了一截掺了磷粉的蜡烛,点燃后发出幽幽的绿光,照得两人脸色发青,活像两个刚从坟里爬出来的僵尸。

“你这灯笼……”凌九霄看着自己手上的绿光,“是不是有点太敬业了?”

“氛围要到位。”白墨说。

凌九霄:“……行吧。”

两人很快到了李屠户家。

李屠户家在东市街尾,是个带院子的独栋。院门紧闭,但门缝里透出灯光,还隐约能听到里面有人说话的声音。

凌九霄上前敲门。

“谁啊?”里面传来一个粗豪但紧张的声音。

“忘忧茶馆,凌九霄。”凌九霄说,“听说府上闹邪祟,特来查看。”

门立刻开了。

开门的是个四十来岁的壮汉,满脸横肉,但眼窝深陷,脸色发黄,显然这几天没睡好。他身后还跟着个妇人,应该是他妻子,也是满脸憔悴。

“凌老板!您可来了!”李屠户一把抓住凌九霄的手,激动得声音都在抖,“快请进!快请进!”

凌九霄被他拉进院子,白墨跟在后面。

院子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和……焦臭味。

院子一角搭着个简易棚子,棚子下面,整整齐齐地躺着十几头猪的尸体。

说是尸体,不如说是“干尸”。

每一头猪都像是被抽干了所有水分和血液,皮肤紧贴在骨头上,眼睛凹陷,嘴巴大张,露出干枯的舌头。最诡异的是,这些干尸猪身上没有任何伤口,就像是一瞬间被“风干”了。

凌九霄走过去,蹲下仔细查看。

白墨站在他身后,目光扫过整个院子。

“什么时候发现的?”凌九霄问。

“三天前的早上。”李屠户说,“我头天晚上喂完食还好好的,早上起来一看,全成这样了!一头都没剩!这可都是我准备过两天出栏的肥猪啊!全完了!”

他妻子在旁边抹眼泪:“不光猪,连院子里的水井,第二天早上打上来的水都是黑色的,还有股臭味。我们都不敢喝了……”

凌九霄伸手,摸了摸一头干尸猪的皮肤。

触感很奇怪,不像皮革,更像……纸。

脆,干,一碰就掉渣。

“凌老板,您看这是……”李屠户小心翼翼地问。

凌九霄没回答,而是看向白墨:“白先生,你怎么看?”

白墨走到水井边,低头看了看。井口不大,但深不见底。他捡起一块石子,扔了进去。

石子落水的声音传来——很轻,很闷。

“井水确实有问题。”白墨说,“但问题不在水。”

他走到猪圈旁边,蹲下,从地上捡起一小撮土,放在鼻子前闻了闻。

然后,他脸色微变。

“怎么了?”凌九霄问。

白墨把那撮土递给他:“闻。”

凌九霄闻了闻。

土有一股很淡的、甜腻的香味,像是某种花香,但混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腥气。

“这是什么?”凌九霄皱眉。

“引魂香。”白墨说,“不是玄门正统的引魂香,是改良过的。正统引魂香是用来引导亡魂的,无害。但这种改良版……会吸引‘食腐精’。”

“食腐精?”

“一种低等精怪,以腐肉和阴气为食,通常生活在乱葬岗之类的地方。”白墨解释,“它们没有实体,只是一团能量,但可以短时间内附身在尸体上,加速尸体腐烂,然后吸收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