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股权代持与核心技术隔离

沉默片刻后说:“志军,哥不懂你们资本那些弯弯绕,但哥信你。你说能帮公司,哥就帮。”

得到陈强的同意,林志军心中一块大石落地。

他又联系了另外两位同样可靠、且与公司无直接业务关联的亲属,计划将总计10%的股份进行代持。

这些股份分散在不同代持人名下,且都签署了严格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与《股权代持反向协议》(约定代持人必须完全按照林志军指令行使股东权利,且特定条件下可随时转回)。

如此一来,既保证了股权的“隐蔽性”,又牢牢掌控着实际控制权。

“股权是公司的根基,必须先‘藏’好一部分,让李建仁难以一口吞下。”

林志军看着律师修改后的最终协议,暗暗思忖。

股权代持推进的同时,“核心技术隔离”的计划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

一周后,“新能材料科技(滨海)研发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办公地点选在离主厂区有一定距离的科技孵化器内。

苏晓晴和李阳作为核心技术负责人,同时兼任研发子公司的联合CEO。

在楚丽瑶推荐的资深法务团队协助下,林志军启动了核心专利的转移工作。

公司成立以来,围绕“石墨烯/高镍三元复合正极”“低温优化电解液”“第三代石墨烯电池材料”等核心技术,累计申请了27项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

这些,是“新能材料科技”最值钱的“技术骨架”。

法务团队逐一对专利梳理、评估,最终选定19项最核心、最具技术壁垒的专利(尤其是第三代材料的基础专利、低温电解液的关键配方专利),通过“专利转让+独占许可”的组合方式,转移至新成立的研发子公司名下。

而主公司“新能材料科技”,则获得这些专利的独家生产使用权。

“相当于把最值钱的‘技术大脑’,放到了一个独立的‘保险箱’里。”

林志军在研发子公司的启动会上,向核心团队解释布局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