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民间自发地审判震动了朝堂

记账:村里十几个学过算术的孩童,当众清点张麻子一年来的收支,算盘珠噼啪作响,声音稚嫩却坚定。

流程严谨得令人心惊。

先由原告(三十七户村民代表)陈述,再由被告(张麻子)自辩,随后人证物证一一呈上,最后由陈先生引述我曾在巡行院公开课上讲过的“公理”——“凡取于众者,必用于众;凡有疑者,当以证为凭。”

最终,判决下来,并非诉诸官府,而是“公议”的结果:张麻子退还全部“修桥费”,并于次日清晨,在朽桥前向全村叩首谢罪。

落款更是让我心头一震:“百姓公议,依赤壤君所讲‘公理法’行事。”

“大人……”柳媖的声音颤抖着,她凑近了些,指着“竟陵乡白鹭村”几个字,“我……我认得这里。我幼时随家人逃荒,曾路过此地,那里的里正就是个活阎王……他们,他们真的照着您讲的‘程序正义’去做了,每一步都做了。”她的眼圈红了,“连举证要‘物凭人证’、裁断要‘众人合议’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摩挲着那份粗陋的“判决书”,指尖划过那些殷红的指印,竟感到一阵灼热。

这不是我在教他们,是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把那些冰冷的制度条文,种进了生养他们的泥土里,让它发了芽。

我当即下令:“将此卷备份,原卷随我入宫!”

顾不得夜深雨骤,我换上朝服,命人备车。

这份“泥腿子写的判决书”,比一万句辩解,比十座金山银山,都更有力量。

嬴政是在他的寝殿见我的,他显然刚被我从睡梦中惊醒,只披着一件玄色深衣,墨发未束,眼神里带着一丝被打扰的冷冽。

“又是谁要谋反了,让你连夜闯宫?”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沙哑。

我没有说话,只是将那份带着泥土气息的麻纸文书,恭恭敬敬地呈了上去。

嬴政接过,起初是不耐烦地扫了一眼,但很快,他便坐直了身体。

殿内烛火摇曳,将他深邃的眼眸映得忽明忽暗。

他看得极慢,极认真,仿佛在读的不是一份乡野村夫的状纸,而是一篇遗落的治国策论。

许久,他才放下文书,殿内一片死寂,只有窗外雨打芭蕉的沙沙声。

我躬身奏道:“陛下,南郡乡民此举,官吏不仁,他们不等不靠,自执公理,其行虽野,其心却明。一份乡野公议,胜过我大秦增设千名酷吏。臣恳请陛下明诏天下:凡民有冤,可聚众三五,具状成文,呈于巡史或亭长,立案必查;若有官吏阻拦百姓具状者,以欺天之罪论处!”

小主,

嬴政久久不语,目光落在那份判书的落款上,似乎在品味“百姓公议”这四个字。

终于,他提起朱笔,没有在我的奏疏上批复,而是在那份麻纸判书的末尾,龙飞凤舞地写下一行字。

“民亦有道,何须尽假官手?准。”

他顿了顿,似乎觉得不够,又添上一句注解:“此谓‘草野公议’,与朝堂同光。”

与朝堂同光!

这七个字,不亚于一场政治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