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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曦的方案,条理清晰、兼顾各方,既坚守了发展中国家“数据本地化”的底线,又解决了欧洲国家“查询效率低”的顾虑,让会议厅内的气氛逐渐缓和。肯尼亚代表听完后,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神情,低声与身边的卡玛交流了几句,随后站起身,语气缓和地说道:“这个方案,我们非常认可。数据本体存储在本国服务器,保障了我们的数据主权,加密索引仅包含基本信息,不会泄露核心数据,同时又能提高查询效率,兼顾了共享需求,我们愿意支持这个方案。”
通猜也站起身,语气平和地说道:“暹国寺庙完全支持这个方案。我们可以将皮影戏基础工艺数据的加密索引,纳入全球数据库,方便研究者查询申请,但核心宗教纹样、经文相关的数据,索引中不会提及,数据本体存储在寺庙服务器,由我们自主管理,这样既实现了有限开放,又保护了核心文化与宗教禁忌,非常符合我们的诉求。”通猜的表态,展现出“有限开放、保护核心”的务实态度,也为后续暹国试点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德国代表听完后,也点了点头,语气缓和地说道:“这个方案,完美解决了我们担心的查询效率问题,加密索引包含的使用条件和联系方式,能让研究者快速对接所有权方,提高申请效率,同时又不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数据主权,我们愿意支持这个方案。”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代表,也相继表示认可,原本尖锐的分歧,瞬间得到了化解。
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部门负责人,组织各方代表对“数据本地化存储 + 全球加密索引”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投票结果很快出炉:全票赞成,该方案正式成为公约“存储条款”的核心内容。当负责人宣布投票结果时,会议厅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掌声,既是对陈曦团队技术方案的认可,也是对各方坦诚协商、换位思考的肯定。
在阐述方案的过程中,陈曦特意提到了技术保障的关键:“各位代表,全球加密索引系统的安全,是方案落地的核心。为了确保索引信息不可篡改、不被泄露,我们计划采用区块链技术,对所有索引条目进行加密存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特性,能有效保障索引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防止有人恶意修改索引内容、泄露所有权方信息。目前,中心已计划联合国内科技企业,共同研发这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索引系统,确保方案能顺利落地执行。”陈曦的这番话,为后续“数据库技术落地”埋下了重要线索,也让各方代表对方案的可行性,多了一份信心。
解决了存储条款的争议后,谈判进入了最后一个核心议题——争议解决机制中“仲裁委员会的权限”。这个议题,虽然没有存储条款的分歧那么尖锐,却关乎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关乎后续各类数据争议的公平解决,各方代表依旧坚守立场,互不相让。
美国、日本等部分大国代表,率先提出了自己的诉求:“我们认为,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能直接生效,必须经本国非遗机构确认后,方可对本国相关方产生约束力。毕竟,非遗数据涉及本国的文化权益和匠人利益,本国非遗机构最了解本国的实际情况,若仲裁裁决未经本国机构确认,可能会损害本国的合法权益,也可能不符合本国的文化传统。”
美国代表进一步补充道:“我们并非要干预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而是希望能保障本国的权益,确保仲裁裁决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如果仲裁裁决与本国的文化传统、法律规定相冲突,未经本国机构确认便生效,会给本国的非遗管理工作带来困扰,也可能损害匠人的权益。因此,仲裁结果必须经本国非遗机构确认,这是我们的底线。”
大国代表的诉求,立刻遭到了肯尼亚、暹国等发展中国家代表的坚决反对。肯尼亚代表站起身,语气激动地说道:“我们坚决反对这种做法!这是典型的大国干预仲裁,会严重削弱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初衷就是为了公平、公正地解决各方数据争议,避免单一国家或机构主导。如果仲裁裁决需要经本国非遗机构确认,那么大国就可以凭借自身的影响力,否定不利于自己的仲裁结果,导致仲裁失去意义,最终损害的,还是我们中小国家和匠人的权益。”
“没错,仲裁委员会必须保持独立,不受任何国家机构的干预。”通猜说道,“如果仲裁裁决需要经本国机构确认,那么仲裁的公平性就无法得到保障,中小国家在争议解决中,将处于弱势地位,这不符合‘公平公正’的谈判原则。我们主张,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具有直接约束力,无需经任何国家机构二次确认。”
双方再次陷入对峙,大国代表坚持“二次确认”,担心裁决损害本国权益;发展中国家代表坚决反对,扞卫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林默看着眼前的分歧,与李律师快速交流了几句,随后站起身,说道:“各位代表,我们理解双方的顾虑。大国代表担心仲裁裁决不符合本国实际,损害本国权益;发展中国家代表担心大国干预仲裁,削弱委员会独立性。其实,我们可以找到一个折中方案,既保障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又为争议方提供合理的纠错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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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的话,让各方代表的目光再次聚焦过来。林默继续说道:“中心联合法律专家,经过反复研讨,提出了‘争议仲裁委员会权限’的条款建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具有直接约束力,无需经任何国家机构二次确认,这一点,确保了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避免大国干预;同时,我们允许对裁决结果有异议的一方,在裁决作出后的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二次仲裁’,二次仲裁将由仲裁委员会另行组成仲裁组,重新审理争议,确保裁决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为争议方提供纠错渠道。”
李律师补充道:“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个条款,既保障了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兼顾了各方的合理诉求,为争议方提供了充分的救济渠道,符合国际仲裁的通用原则。二次仲裁的设置,既能避免裁决出现明显错误,又不会允许任何国家机构干预仲裁过程,实现了公平与公正的平衡。”
各方代表听完后,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发展中国家代表们,率先表示认可:“这个方案,我们非常支持。无需二次确认,保障了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避免了大国干预;二次仲裁的设置,又提供了纠错渠道,兼顾了合理性,非常符合我们的诉求。”
大国代表们,虽然还有些不满,认为没有实现“二次确认”的诉求,但也意识到,这个方案已经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既保障了仲裁的独立性,又提供了纠错渠道,若继续僵持,只会阻碍谈判收尾,最终损害自身的利益。美国代表沉默片刻后,说道:“这个方案,虽然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但为了推动谈判圆满收尾,为了实现全球非遗数据的规范管理,我们愿意接受这个条款。”日本、英国等其他大国代表,也相继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