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镇的靴跟碾过雪地上的冰碴,脆响惊得檐下几只麻雀扑棱棱飞远。
十七号宿舍的木门虚掩着,缝隙里漏出的风裹着陈灰味,撞在他脸上——那是常年堆书的屋子才有的气味,可此刻推开门,入眼只剩四张空荡荡的木床。
他的手指擦过杰米斯的书桌,台面还留着铜砚台压了十年的浅痕,墨渍斑斑的《战阵要略》被翻到《夜袭篇》,书页间夹着半片风干的枫叶——那是上个月杰米斯在枫谷捡的,说要等开春夹在给未婚妻的信里。
可现在,那方刻着“永结”二字的檀木匣不见了,连砚台都没带走。
博文的床更空。
少年总爱把玉扳指挂在床帐钩子上,说是他阿娘咽气前塞给他的,沾着体温的东西离不得身。
此刻钩子上只挂着半截红绳,断口毛糙,像被人急扯下来的。
床底的酒坛还在,封泥没动过,那是他存了三年要等及冠那天喝的。
江镇蹲下身,在博文床底摸到个牛皮纸包。
拆开时,糖霜簌簌落进他掌心——是半块桂花糖糕,边角已经发硬。
他突然想起三天前博文晃着糖糕说:“等我阿娘从南境回来,咱们在院子里支口锅,煮糖粥给她喝。”
“圣子。”阿里扎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带着哭腔,“我在灶膛里找到这个。”
半焦的信笺被小心展开,墨迹晕成浅灰的花。
杰米斯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是骑马时写的:“弗朗西斯少爷,别来无恙?
博文那小子非说要偷你的桂花酿当饯别酒,被我揍了一顿——毕竟你那坛酒是要留着给史蒂夫大哥庆功的。
我们去南方找乐子了,等开春看桃花时,记得带两坛好酒来寻我们。“
末尾画了只歪嘴猴子,是博文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