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尖落下,他开始认真作答。
一个时辰后,试卷收齐。负责初试的教习们当场阅卷,速度极快——他们不看文采,只看思路。
“这个不错,”一位教习抽出一份试卷,“白骨题,他提出要验看骨骼损伤、耻骨联合面推断年龄性别,还要查玉佩纹样、铜钱年号,思路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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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好,”另一位教习指着另一份,“指纹相符度只有六成,他提出可能是凶手戴了类似张三指纹的手套,或是有人伪造现场。建议验看指纹边缘是否有涂抹痕迹——这是《洗冤录》里的知识点,他居然自学了。”
李景明的试卷也被抽了出来。
“国子监来的,”阅卷教习看着荐书,“文章写得确实漂亮,但……太理论了。物证为先这道题,他引经据典写了五百字,却举不出一个具体案例。”
“毕竟是国子监的,”旁边教习说,“能想到放弃科举来考这里,已经很难得。给个复试机会吧?”
“嗯,乙等,进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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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在下午,地点是格物堂。
这是法证学堂最特别的讲堂——没有书桌,只有一排排长案,案上摆放着各种器具:放大镜、镊子、白瓷盘、药瓶、骨骼标本……甚至还有一具用木头和皮革制成的人体模型,关节可动,内脏可拆。
五十名通过初试的考生站在堂内,既紧张又好奇。
今日的主考是陆清然。
她穿着一身简单的深青色常服,头发用白玉簪绾起,没有戴任何首饰。但当她走进格物堂时,所有考生——包括那几个世家子弟——都屏住了呼吸。
这是皇后娘娘,也是法证总督,更是开创了这个学堂的人。
“今日复试,考实操。”陆清然走到堂前,声音平静,“桌上有一份‘案卷’,描述了一起盗窃案。你们的任务是——用桌上的工具,找出真凶。”
她顿了顿:
“时限一个时辰。可以互相讨论,但最终每人需提交自己的结论和证据链。开始。”
考生们立刻扑向桌案。
李景明翻开案卷,快速浏览:昨夜王员外家库房失窃,丢失白银五百两。现场门窗完好,锁具无损,只有库房后墙有一处狗洞,但洞口狭小,成人无法通过。嫌疑人有三个:更夫赵大(称昨夜见到黑影)、家丁钱二(有前科)、邻居孙三(与王员外有隙)。
证据只有三样:从狗洞旁提取的几根毛发,库房地面的一点泥渍,以及锁孔内的一点蜡痕。
李景明拿起放大镜,先观察毛发。毛发粗硬,深褐色,明显不是人发。
“是狗毛。”旁边一个考生小声说,“但王家没养狗……”
“也可能是野狗。”另一个考生说,“可野狗怎么偷银子?”
李景明放下毛发,又去看泥渍。泥渍已经干了,呈暗红色,他用镊子取了一点放在白瓷盘上,滴上清水。
“有煤灰,”他喃喃自语,“还有……石灰?”
这让他想起《洗冤录》里的一起案例——凶手用狗运送赃物,在狗身上涂抹特殊气味的药膏,驱使狗钻洞盗窃。
他立刻检查狗洞边缘,果然在洞口上沿发现一点暗黄色的痕迹。他小心刮取,放在鼻下轻嗅——是薄荷混合樟脑的味道,正是《洗冤录》里记载的那种驱狗药膏!
“是更夫赵大。”李景明脱口而出。
周围几个考生看过来。
“你们看,”他指着证据,“狗洞旁的毛发是狗毛,泥渍里有煤灰和石灰——赵大是更夫,每晚巡夜要走遍全城,鞋底会沾上各种东西。最重要的是这个药膏痕迹,这是《洗冤录》卷二记载的驱狗药膏配方,赵大的父亲曾是兽医,他完全可能知道这个配方。”
“那他怎么让狗偷银子?”一个考生问。
“用油纸包好,绑在狗身上。”李景明快速推理,“狗洞虽然小,但一条中等体型的狗能钻过去。赵大驱狗钻进库房,狗身上的包裹被洞口刮破,银子散落,他再从外面用带钩的竹竿把银子勾出来——所以锁孔里有蜡痕,那是竹竿头涂蜡防止出声。”
他说完,堂内一片安静。
所有人都看着他,包括站在堂前的陆清然。
“很精彩的推理。”陆清然走过来,拿起他收集的证据,“但有一个问题——你如何证明,这药膏一定是赵大的?又如何证明,他父亲确实是兽医?”